申报人员需完整提交职称评审所需基础材料,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证明、工作履历、业绩成果等核心文件。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流程。
材料初审通过后,需通过指定申报平台提交至职称评审主管部门,申报截止前需完成所有电子资料与纸质文档的双向提交。
评审委员会组建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,采用盲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。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能力、项目贡献度以及行业影响力三大维度。
评审维度 | 考核要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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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能力 | 技术成果创新性、专利质量、标准制定参与度 |
项目贡献 | 重点项目参与度、经济效益评估、技术突破 |
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人员名单将在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严格执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标准流程。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监督渠道,接受实名制异议申报。
特别提示:公示名单查询需通过官方指定渠道,非正规渠道获取的公示信息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申报人员,将进入证书制作发放阶段。电子证书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下载,纸质证书采取EMS到付方式邮寄至申报登记地址。
证书信息同步录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,用人单位可通过统一平台进行信息核验。
Q:跨省职称如何认定?
A:需提交原评审表及批文至现工作地主管部门办理确认手续
Q:公示期间发现信息错误如何处理?
A:需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