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,持证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,其中专业科目需占三分之二。学习形式包含网络培训、面授课程、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,完成情况将纳入会计人员信用管理体系。
学习形式 | 学时要求 | 认证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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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课程 | 60-90学时 | 系统自动登记 |
面授培训 | 30-60学时 | 现场签到认证 |
支持电脑端和移动端同步学习,课程视频支持倍速播放,重点内容可反复观看学习
自动跟踪学习进度,生成学习报告,未达标模块智能提醒,确保按时完成学分要求
通过财政部统一平台完成的继续教育,全国范围内自动同步认证信息。地方特色课程需通过当地财政部门指定平台完成学习。
当年度未完成规定学时,可在次年6月底前通过补学通道完成学分补修,逾期将影响会计从业资格有效性。
• 选择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
• 保留完整学习记录至少6年备查
• 完成学习后需在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确认学分
• 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重要依据